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 营养费误工费相关赔偿: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 抚养 人生活费、 精神损失费 、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需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的护理费,但是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 工资 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