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一定会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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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不一定会拆迁,根据相关规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因此,危房也不是一定要拆迁的。 强拆应当有着严格的程序限制,由于危房不是违建,所以不可以行政强拆,所以只能是司法强拆。危险房屋可以强制拆迁。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且拒不拆除的政府可以对危房实施强制拆迁。
一、农村危房强拆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要合法,且强拆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2、房屋拆迁的证件要齐全,有拆迁许可证;
3、要根据合法拆迁补偿,签订拆迁协议;
4、强拆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才可拆。
二、危房强拆会赔偿吗?
危房拆除是有补偿的。我国是没有对于危房拆迁的具体的赔偿标准的,常见补助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三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一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综上所述, 危房必须拆迁,首先危房是必须要拆除的,危房并不是通过内外装修就能改变它危险的本质。能被认定是危房的,大部分都是七八十年代的时候建造的房子,年龄已经长达五六十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一、农村危房强拆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要合法,且强拆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2、房屋拆迁的证件要齐全,有拆迁许可证;
3、要根据合法拆迁补偿,签订拆迁协议;
4、强拆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才可拆。
二、危房强拆会赔偿吗?
危房拆除是有补偿的。我国是没有对于危房拆迁的具体的赔偿标准的,常见补助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三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两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一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每户平均补助零点五万元。
综上所述, 危房必须拆迁,首先危房是必须要拆除的,危房并不是通过内外装修就能改变它危险的本质。能被认定是危房的,大部分都是七八十年代的时候建造的房子,年龄已经长达五六十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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