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务员录用名单
2023年合肥市公务员录用名单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报考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关(单位)的张亚辉等46名考生,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将名单(见附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考录办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
扩展知识: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国籍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一大前提,其他国籍人员不在招考范围内。
二、年龄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人员年龄要求有所放宽。
三、拥护宪法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宪法的人员,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标准。
四、品行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一般将在考察(政审)环节进行审查,只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五、身体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的身体条件将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体现,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岗位,特殊标准适用于人民警察职位及其他特殊职位。
六、工作能力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这一点均在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中进行体现,每个职位的具体要求需详细查看职位表中每一栏(包含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及其他要求等)。
七、学历要求
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大专学历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最低学历要求,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学历划分非常细致。注意,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报考时,需要使用最高学历报考,如研究生不得使用本科学历报考,本科不得使用大专学历报考,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