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完之后还需要办什么手续
房贷还完之后还需要办以下手续: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
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
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
需带以下资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
2、购房合同书(正本);
3、契证复印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门牌证及复印件。
如果产权证上有多个人的名字的,至少要一个产权人到场,其余产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带齐也可以办理,有未成年人名字的,监护人需携带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到场办理。
房贷还完之后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继续定期缴纳住房公积金,以便将来再次购房时可以充分利用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2、要继续保存好贷款还清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备将来银行审核贷款还清情况时需要出示。
3、要及时跟踪贷款的还款情况,确保贷款的正常还清,避免出现拖欠情况。
4、要及时向银行申请贷款解除,并确保贷款解除后的资金及时到账。
5、要及时申请银行结清贷款的证明文件,以便将来需要时可以出示。
6、要及时将银行结清贷款的证明文件上传至银行网站,以便将来需要时可以查询。
7、要注意把握贷款还清后的财务状况,及时补充资金,避免财务上出现问题。
8、要及时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完成解抵押。
房屋产权年限: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