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没有别的因数的数是质数。
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别的因数的数是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由于现在国际上通常把0作为自然数,而且《国家标准》中也把0作为自然数。因此质数、合数一般都是定义在正整数范围内的(0是所有正整数的倍数,研究它是没有意义的,而且0不能做为除数)。
扩展资料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 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 到 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质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