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选择题

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 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宋红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宋红提前解除合同,宋红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宋红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宋红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宋红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答案写的是C,请问是为什么,请写出详细原因
展开
 我来答
faye423
推荐于2016-09-04 · TA获得超过112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5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46.6万
展开全部
宋红与科研所之间的三年之约属于培训协议的范畴,培训协议:用人单位支出专项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约定的期限就是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或因为过错被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关系,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因此,宋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于违反了她与科研所的培训协议,按照约定,要退出房屋,并根据劳动法向科研所支付违约金。
匿名用户
2010-12-29
展开全部
司法实践中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提供住房,转移户口等),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事项。上述案例中,用人单位为宋红提供特殊待遇,因此可以约定违约条款,并且宋红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导致违约,因此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并且归还住房。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2010-12-29
展开全部
题有误。
单位对宋红的培训未支付费用,是宋红自费,单位无权追索违约金,见《劳动合同法》22条。
房屋问题,要看双方对此有无进行约定,宋红有无产权等。因宋红没有向单位提供劳动,可以推测到单位不可能白送房屋,所以应予退回。
建议出题人到劳动仲裁、法院见习一下,仔细研究法规政策,答案明显与《劳动合同法》相悖。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65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2081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