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有摄像头算违法吗
视情况而定。
(一)会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
办公室不属于私人场所,如果摄像头和窃听器为管理部门个别人员为了某些目的私自安装,显然已经侵犯了职工的隐私权。
(二)不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
如果这些设备确系公司为了管理统一安装,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向员工明确、明示告知,保证员工知情权。
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视听系统,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因监控获得的视频资料作为公司内部管理资料,单位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拓展知识:
《侵权责任法》已经将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行为,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轻微的精神损害,原则上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否则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无必要损耗。但是对于什么叫做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有待于司法解释可以作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也可以根据个别的案例来加以认定。另外,赔偿标准怎么计算?各法院目前还是按自己的理解来判断。
如果你的隐私在工作场所受到了侵害,可以与单位沟通协商,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也不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侵权责任法》的最终通过,标志着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得到最终完善,向最终完整民法典的目标进一步迈进,标志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标志着在民事侵权专门法的最终诞生,有利于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中国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应受到如下限制:
首先,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其次,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
第三,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仞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系统。
第四,用人单位对受监控的员工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
第五,员工有权知悉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妥善保存监控信息并定期限销毁。
第六,公民享有平等权,所安装的摄像头应面对整个办公场所,不得只针对特定的一个人。
目前法律对这一块的规定确实不够具体,在现实把握上有难度,就算有公司员工认为公司做法不妥,由于法律上的规定比较笼统,所以这类案件很难进入司法程序。
办公室是工作场所,属于公共场所,单位装摄像头并不侵犯员工的稳私,因此不违法。如果摄像头不是单位装的那就是违法了。
首先,您查阅下报社制度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其次,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情况属于报社自我管理的需要,上班时间大家工作,也不会涉及个人隐私法律上不会加以干涉;
最后,有摄像头对着肯定不大舒服,您们可以集体和领导商谈一下,把摄像头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