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未税液体盐连续加工固体盐计税依据的确定

对纳税人以未税的液体盐连续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计税。问题:虽说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但是只有固体盐实现销售时(销售环节)才计... 对纳税人以未税的液体盐连续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计税。
问题:虽说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但是只有固体盐实现销售时(销售环节)才计算资源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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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具足
2011-01-03 · TA获得超过301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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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好呀!
不要出帐单喔!
资源税立法内容,本来就是在发出帐单时交税!请再看一次资源税第九条: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看不懂吗?
呵呵,就是最晚在收款时再交税啦!只要你不出帐单,就可以等到收到钱再交!没错!就是这样!
为了这件事,还特别出过一个文件,就是要"解释"当初立法考虑不周的地方,来吧!参考一下,吉林地税的"痛苦":...............真的很无奈.....................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请示》(吉地税发〔2002〕1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资源税扣缴义务人拖欠货款,造成税款拖欠和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加强征收管理,严肃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明确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首次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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