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卖了,写了一份协议,请朋友们分析一下

我的房子卖给了张,他交了一万元订金,协议上写的在10日内交清剩余房款,我协助他办理过户,此房不得再卖给其他人。双方不得违约。10天到了,但因为我在外地有急事,回不去,他就... 我的房子卖给了张,他交了一万元订金,协议上写的在10日内交清剩余房款,我协助他办理过户,此房不得再卖给其他人。双方不得违约。10天到了,但因为我在外地有急事,回不去,他就说我违约了,想要我给他2万元违约金。我很郁闷,我也没说不卖给你,我也没跟你要剩余房款,怎么就说我违约了呢?还有就是,协议上写的是在10日内交清房款,难道过户晚几天不可以吗?就是他房款全给我了,晚几天协助他过户就算违约吗?再说了,我也没跟他要剩余房款,我说哪天我回去了,他再给我剩余房款,我们再办理过户,我算违约吗?我很郁闷!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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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海鱼123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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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算违约,因协议上写的在10日内交清剩余房款,你协助他办理过户,此房不得再卖给其他人。也就是说他应在10日内把余款付给你,你帮他过户。你应负责不把房子卖给别人的责任,如果你把房子卖给别人或是不卖给姓张的那是你违约了。但你因有急事外出应提前通知他,还是有过错的可以协商解决。
顺心还仁厚丶饼子0928
2010-12-31 · TA获得超过223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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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的行为违约,但不构成根本性违约。理由是:
1、根据余款交付交付及过户约定,卖方负有协助义务,比如收钱,如果你都不在当地,也没有提供银行账户,那卖方怎么付款呢?再买方已付定金,余款也准备好了,假如说你三年都不回去,那他的权利不是受损了吗?据此,你是有违约行为的。
2、你的行为不构成根本性违约,就是说你的违约并不导致双方签订这份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你因急事外出无法收款及进一步办理过户,你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内回来办理(几天的时间当然是合理的)。
结论:只要你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买家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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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翅的野马
2010-12-31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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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10内应该通知他说你回不去,这个可以协商解决的!只要你有诚意,他有诚意,应该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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