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该如何办
我的女友因为她妈妈逼她和一个不相爱的人领了结婚证,结婚第三天她就提出离婚理由是和他没有一点感情基础觉得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他们还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夫妻财产只是他男方给了彩礼...
我的女友因为她妈妈逼她和一个不相爱的人领了结婚证,结婚第三天她就提出离婚理由是和他没有一点感情基础觉得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他们还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夫妻财产只是他男方给了彩礼钱和为她买了一些东西,现在男方认为是我在中间挑拨离间要告我(我给他发过信息叫他放弃),也不同意和她离婚,请问这种情况能判离婚吗,要赔偿多少,他能不能告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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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告你是不可能的啦。至于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倒是有点难说。首先,没有感情基础肯定是提起离婚的理由,所以,从这一点考虑,法院应当判离。但你的女友既然会迫于家庭的压力结婚,你又敢保证她现在不会因家庭的压力放弃离婚吗?其次,结婚三天就提出离婚,一般会认为太草率,根据中国人的传统习惯,法院也好,民政部门也好,都会劝当事人慎重考虑。因此,难说法院一定会判离。
建议女方先答应返还男方的彩礼,并把他送的东西折价返还(以前对这一点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最高法院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彩礼和赠送的东西在婚姻没成立,包括没有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这样,可以减少离婚时的阻力,毕竟,男方还没有人财两失。赔偿就不用了,结婚是两厢情愿的事,一方无意,当然结不成,女方又不在是卖身,男方也不是在买东西,有什么好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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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女方先答应返还男方的彩礼,并把他送的东西折价返还(以前对这一点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最高法院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彩礼和赠送的东西在婚姻没成立,包括没有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这样,可以减少离婚时的阻力,毕竟,男方还没有人财两失。赔偿就不用了,结婚是两厢情愿的事,一方无意,当然结不成,女方又不在是卖身,男方也不是在买东西,有什么好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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