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在外地医疗是否可以报销
可以在异地报销。
上海市已与浙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安吉,江苏镇江、常州、南通、扬州和大丰,安徽马鞍山和河南洛阳等12个城市开通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服务。上海市民可持医保卡在上述省份指定医院刷卡就医。
特别注意的是,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扩展资料: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2、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
3、选择“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可以报销,
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
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
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
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第四十八条 参保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不含内部服务的定点医务室)选择就诊配药,也可以直接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购药费用凭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和IC卡直接在定点单位收费窗口划卡结报。
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2-3所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然后凭有关票据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报。
转外就医实行定点转院制度。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必须凭本市医院的转院证明(抢救除外)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后方可到指定外地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有关票据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报。
当年度医疗费用的结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逾期未报的,列入下一年度一月份报支。逾期一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报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