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女方婚前已有两套房,男方一套房都没有,现在结婚了男方想买房怎么办?

另外女方和前夫有一个孩子已经20岁了,现和女方一起生活,能把一套房过户给孩子再和现在的丈夫买一套房吗... 另外女方和前夫有一个孩子已经20岁了,现和女方一起生活,能把一套房过户给孩子再和现在的丈夫买一套房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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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今秋红
高粉答主

2014-03-30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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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女人的策略是:
1,把拥有的两套房其中的一套过户给儿子。
2,对剩下的一套房进行重新装修,不要求男方出钱,但装修完成后,要求男方添置新的生活设施及用品。
3,以后的日常生活由男人负责。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省却了男人为再买房而开支一大笔钱,在依然保住这套房子的产权属女方一人所有的前提下,提供给再婚后双方共同居住,男人会为此感激女人的大度,也就因此而愿意承担日后的一切日常开支,从而对女人好,对孩子好。
即使婚后再有变故,男人会情愿只身离开,女方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追问
谢谢您的建议!但目前的情况是婚已经结了,用的就是女方其中的一套房,正如您所说,装修的费用也都是女方承担的。关键是男方的父母也从农村搬过来一起住,而且又有了一个孩子,一套房早已经住不下了,还是想共同再买一套房。目前最担心的就是按照武汉的政策,这种情况还有没有购房资格?
追答
这么多人的户口,再买一套房不会欠缺资格。很容易处理。
索隆0924
2014-03-28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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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女方,女方的房是婚前财产,怎么处理男方无权过问。至于男方想买房,这就是你们夫妻的事了,你俩商量着来。
追问
但是政策好像不允许吧.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就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就不允许再买第三套房了.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追答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只要能证明是俩结婚之前买的就行,不用做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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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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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撒,有钱的话过户就可以了,不过要注意住宿的问题,毕竟婚姻是过日子的,太多地儿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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