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旅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注册国际旅行社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国内旅行社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5.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扩展资料:
申请旅行社:
1.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旅游公司
开一家旅游公司需要: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措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其中国际旅行社要不少于150万的注册资金,经营入境的要有60w的质量保证金,出境的要100w的质量保证金。国内的旅行社要30万的注册资金,并交纳10万的质量保证金。
接下来进行开办审批,审核合格以后,得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局领营业执照。如果你只是经营者不需要有什么资格证,导游就必须要有导游资格证。
扩展资料:
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旅游公司是指有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找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行社代为选择旅游路线,可避免旅游者掌握旅游知识和信息不充分,不全面的缺陷。
旅游公司会保证大家的安全,因为如果游客发生的事情,旅游公司也是要负很大的责任。
旅游公司会把车辆都安排好,配备专门的司机,不需要自己操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旅游公司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注册一家旅游公司,有着繁琐的手续和硬性限制.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首先办理旅游公司得满足先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旅行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旅行社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①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②传真机、复印机;
③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设立旅行社,需要提交这些资料: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三)企业章程;
(四)经营场所的证明;
(五)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缴纳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应当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范围内,选择存入质量保证金的银行。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为20万元,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为140万元
(二)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1个月前,旅行社应当办理续存手续或者提交银行担保。
(三)旅行社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及旅行社与银行达成的使用质量保证金的协议。
前款协议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①旅行社与银行双方同意依照《条例》规定使用质量保证金;
②旅行社与银行双方承诺,除依照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划拨质量保证金,或者省级
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降低、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文件,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质量保证金。
(四) 旅行社符合《条例》第十七条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规定条件的,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行社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文件。
(五) 旅行社按照《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补足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补足的证明文件。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一般步骤:
1、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所需的三个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2、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3、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