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称为会计凭证,但就其性质来讲却截然不同。原始凭证记录的是经济信息,它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而记账凭证记录的是会计信息,它是会计核算的起点。
按照填列方式分类——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按内容(经济业务的)分类——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1.收款凭证。
1、复式凭证。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以上所举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格式,都是复式记账凭证的格式。
2、单式凭证。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
1、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收款凭证又可以分为库存现金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两种。
2、付款凭证。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付款凭证,又可以分为库存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两种。
3、转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根据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通用记账凭证:在业务少、凭证不多的小型企业,为简化凭证手续,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不具体区分收付转三类,其格式和填制方法与转账凭证相同),记录发生的各种经济业务。
原始凭证是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的原始记录,也是明确经济责任和据以记账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按其取得来源,可分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大类。
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而填制的,据以登记账簿的凭证。由于原始凭证的形式和格式多种多样,直接据以入账容易发生差错,因而在记账前,应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相应的记账凭证。
会计凭证分类是指根据会计核算和监督的需要,设置的会计凭证种类的划分。会计凭证是详细反映每项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证实每项经济业务已经执行和完成,并作为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