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工商局投诉电话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 (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一、“12315”拨打方法
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
二、消费者申诉注意事项
1、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4)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2、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情况:
(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3、时限:
(1)自收到申诉书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扣除检测等时间);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在为生活消费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可拨打12315工商局投诉、举报电话。
2.发现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短斤少两、商标侵权、违法广告等,都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3.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
1、消费者通过本平台的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消费者投诉提交后,平台会根据消费者选择的处理单位和经营者地址信息,自动流转至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3、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4、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你在为生活消费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或者发现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短斤少两、商标侵权、违法广告等时就可达工商局投诉举报电话。但注意一定要情况属实,不然你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1.当在生活中进行消费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可以拨打工商局投诉电话。
2.发现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短斤少两、商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等违反工商局管理条例的情况是可以拨打工商局投诉热线
拨打工商局投诉电话需要提供的信息如下:
1、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2、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3、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4、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5、消费者为二人以上,投诉共同标的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可以合并受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投诉 。
6、共同投诉可以由消费者书面推选并授权二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的投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同意。
参考资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总局[引用时间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