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脸上缝针算轻伤吗
得看伤口的面积和长度,具体标准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 面部、耳廓。
1、5.2.3 轻伤一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平方厘米以上。
2、5.2.4 轻伤二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平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平方厘米以上。
3、5.2.5 轻微伤
(1)面部软组织创。
(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扩展资料
一、定义
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二、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第十四条 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 面神经损伤致使部分面肌瘫痪影响面容及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