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杨家坪拆迁事件的事件介绍
2004年起重庆市九龙坡区的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开始启动,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确定联合对该片区实施商业开发,2005年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加入成为第三方开发商,该地区邻近杨家坪轻轨站,是当地的商业核心地段之一。自拆迁公告发布以来,该片区204住户和77非住宅户,除杨武、吴苹夫妇一户外,均陆续与开发商达成协议搬迁。
而杨武、吴苹夫妇的房屋则座落于鹤兴路17号,面积219平方米,是一座两层砖混结构,属营业用房,据吴苹所述,该地段在1944年由杨武父亲建成房子,1992年重建成现在的建筑,2004年8月31日公布拆迁公告,由于他们的房子最大,九龙坡区房管局以此为由放到最后来解决。2005年9月6日房管局与发展商达成裁决,但没有剩下九家拆迁户之参与和签字,吴苹作为代表与房管局理论后终止裁决,并对区内断水断电,2005年7月,其他八户拆迁户已跟发展商达成协议,只独事件主角夫妇仍在胶着。 3月22日期限过后,至同月30日上午,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仍未强制执行拆迁,但于同日该法院发表公告,责令在钉子户内坚守的杨武在4月10日前(即十天后)自动搬迁,钉子户交由智润置业公司拆除。
事件至4月2日下午有突破性发展:杨武、吴苹夫妇与开发商在下午四点半达成协议并签署拆迁安置同意书;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在沙坪坝区置换一套同等面积之商业用房(协议中没有涉及补偿金事项),约下午五点,杨武拆除挂在屋子前后之横幅与国旗并收拾家当离开房子,象征事件的落幕。官方人员其后曾登上该幢楼房楼顶视察并拍照,而开发商于晚上七点半开始拆除房子,至当晚十点半被移平(但地基土丘并未推倒),事件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