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实的具有解释性
科学事实具有解释性,“解释性”揭示了科学事实的可能性条件。这是我们不是从“抽象的人”的哲学前提,而是从现实中的具体的人的科学哲学前提出发理解科学事实应该得到的结论。马克思曾说:“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的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 [6]逻辑实证主义理解科学事实的“抽象的人”的哲学前提在马克思的实践观念中失去了合法性,科学哲学中出现了从人的现实性、有限性以及随人的历史性而来的前理解领会和解释科学事实的“生存论转向”。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具体指出,“把某某东西作为某某东西加以解释,这在本质上是通过先行具有、先行视见与先行掌握来起作用的。解释从来不是对先行给定的东西所作的无前提的把握”[7]。一切理解与解释都开始于由解释者的“先行具有”、“先行掌握”和“先行视见”构成的“前理解”。它不仅包含各种可用语言表达的由各种信念、规则和目标组成的理论预设,而且包括非语句的实验技能和仪器要素等实践背景。作为主体的本质精神力量,前理解与实验仪器等物质工具一起,构成了科学活动的可能性条件。西方科学哲学中,逻辑主义的科学事实“中性说”,一个重要的哲学前提就是对现实的科学活动主体,即人的问题的忽视。与此相反,科学历史主义却过分强调了科学主体在科学活动中的建构作用,将科学事实的生成视为一个纯粹的语言问题,一个纯粹的语言游戏。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8]当我们从实践的观念出发来看待科学事实,“客观实在”为科学事实的生成提供了客观的可能性空间,而主体的理论前见、价值取向、实践背景则是形成现实的认识过程、生成科学事实的一个主体条件。从这种意义上说,科学事实作为感性层次上对客观实在的认识,客观对象是其事实性的根据,而人的认识的历史性、语言性则是其解释性的来源。
2024-12-03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