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对出版活动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
(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监管。
(七)起草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地方性法规、政策草案,制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新闻单位驻豫记者站的审批和监管,组织查处违规违纪的新闻采访活动。
(九)负责全省著作权和印刷业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调解著作权纠纷。
(十)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出口。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