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求职就业的案例分析 10
小明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50%,三个月后试用期满,公司认为小明表现一般,要求将试用期再延长3个月...
小明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50%,三个月后试用期满,公司认为小明表现一般,要求将试用期再延长3个月。之后在小明工作的第5个月,公司老板不喜欢小明的风格,解雇了他。
请问公司处理有哪些不妥之处? 展开
请问公司处理有哪些不妥之处? 展开
3个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