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
根据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规定,遵循“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结合城乡建设档案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3条: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等四种:
1、“绝密”是保密内容的核心部分,包括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需要绝对保密的,一旦泄密会使党和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
2、“机密”是保密内容的重要部分,包括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需要保密的,一旦泄密会使党和国家遭受较大危害和较大损失。
3、“秘密”是保密内容的一部分,一旦泄露会使党和国家遭受一定危害和损失。
4、“内部”是没有公布于社会的文件,只限于内部有关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