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对旅行社的分类与欧美国家有何异同
我国对旅行社的分类与欧美国家异同点:
1、与欧美国家中旅行社的分类情况相比较,我国对旅行社的分类始终都是基于加强旅行社行业管理的需要而做出的行政规定,主要目的旨在规范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发展。实际上,我国的各类旅行社除了在业务范围是否涉及“出境”方面有所不同外,在业务开展方式上并无区别。
2、这主要表现在,与欧美国家中的旅行社相比,我国的旅行社企业并无真正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之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旅行社在开展业务方面都是既经营“批发”业务,也经营零售业务。
3、欧美国家中旅行社主要分为两大类:旅游批发经营商和旅游零售商。旅游零售商机主要经营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旅游零售商主要以旅游代理商为典型的代表,当然也包括其他有关的代理预定机构。
4、国内旅行社主要分为国内社、国际社(国际社又分为有出境权和无出境权两种)。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扩展资料:
国旅总社针对各旅游市场,先后推出各种丰富多彩、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其中许多成为了中国旅游业首创经典的旅游产品。
例如入境游的“长江三峡总统系列”、“丝绸之路”等,出境游、国内游的“浪漫海底婚礼团”、“夕阳红老人系列游”、“澳大利亚修学团”、“维也纳新年音乐会团”等,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国旅总社与世界各地的1400家旅行商建立了稳定而有效的客户关系,成为许多国内外知名公司旅游服务的指定供应商。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国旅总社在“中国国旅”入境旅游品牌的基础上,推出了“环球行”(TotalTravel)出境旅游品牌和“国旅假期”国内旅游品牌。为游客提供安全、便捷、专业、优质的服务,是国旅总社追求的永恒目标。

2025-03-11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