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行驶速度有什么限制规定?
道路安全法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规定: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区别:
行驶证:
是机动车辆的”身份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主成,证上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个人(单位)名称、住址、车辆的品牌型号、使用性质、车辆出厂的技术数据和证件的发证日期等相关信息。
驾驶证:
是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证明: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副页》主成,证上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档案编号、有效起始日期和 有效期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