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支付首付,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是男方一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上述购买房产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时间发生在婚前和婚后是否有区别?之后还贷夫妻共同还贷或仅由男方一方还贷是否有区别?...
上述购买房产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时间发生在婚前和婚后是否有区别?之后还贷夫妻共同还贷或仅由男方一方还贷是否有区别?
展开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1、房产所有权属于男方,共同还贷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由男方补偿给女方。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没多大区别。
都属于男方所有。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也没有多大区别。
男方一方还贷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用双方约定的男方个人财产还贷。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没多大区别。
都属于男方所有。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也没有多大区别。
男方一方还贷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用双方约定的男方个人财产还贷。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感谢您的回答!但对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购房的情形仍有疑问。您在1中所说的情形是男方父母婚前出的首付,2中的情形是男方父母婚后出的全款。但与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购房情形并不适应。能否再做说明,谢谢!
追答
男方父母婚后支付首付款也相当于是对男方的赠与,只不过是只赠与了首付款部分。
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就相当于是对夫妻两个人的赠与。
但在本案中,是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就是赠与男方一个人的行为。
展开全部
一般婚前买的房归个人,婚后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你这个都涉及到夫妻双方还贷,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追答
怎么分我们说的不算,可以通过法院或者权威机构进行评判,个人建议最好走法院,以免后顾之忧!
追问
看新婚姻法,如果是一方婚前购贷款买房产,且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分割财产时好像房产和剩余贷款债务归一方,但要赔偿另一方贷款和对应的房产增值。所以你说法可靠么?毕竟大事,不敢随意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首付扣除,其余的钱按平均的原则讨论分配。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