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特点:
1787年宪法体现了三大原则,联邦制原则、分权与制衡原则、民主原则。
分权原则:宪法规定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属于国会、总统和法院。国会是国家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享有发布行政命令的权力;
联邦法院法官实行终身制,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受总统和国会的干涉。分权原则不仅表现在联邦政府立法行政司法三机关的权力分立上,而且表现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分配上。
制衡原则:根据宪法规定,国会通过法律,必须得到参众两院的同意。两院通过的法律,如果总统不同意,可以行使否决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还有搁置否决权。总统及其政府的活动经费必须由国会通过预算法案,国会可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推翻总统的否决权。
联邦法院法官由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才能任命,国会可弹劾法官,可通过法律来决定法院的编制,联邦最高法院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和总统发布的命令有权进行司法审查并宣布违宪而使之无效。
限权政府原则。政府职权和组织活动都由法律规定,政府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的法治原则。限权政府原则还具体表现在关于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规定上,政府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保证个人权利和自由。
扩展资料:
意义
积极意义
1、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法律基础。首创违宪审查制度,这一制度真正赋予了宪法以根本法的地位,它将一切法律都置于宪法精神的统治之下,一切法律权利最终都起源并归结于宪法权利。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对维护法制的统一、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创造了发展宪法、实现宪法监督和保障的独特模式。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有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原则,有利于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4、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相结合,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这部宪法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保证美国的长期稳定。
6、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7、建立了联邦制总统共和制,开创了近代政体新形式,既确保了共和,又加强了主权。
消极意义
1、承认了黑人奴隶制。
2、保留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787年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