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义灭亲”应鼓励 亲人包庇罪可否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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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废除,亲人,可以知情不报,但不能提供帮助以助亲人逃匿、逃跑。一个人可以不必“大义灭亲”,但也不许“助纣为虐”!
在我们老祖宗那里,有“亲亲相隐”的传统。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是“亲亲相隐”的渊源。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延尉以闻”,从此,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的“亲亲相隐”司法原则正式进入刑律。
老祖宗的东西好不好、对不对呢?恐怕有合理成分,也有不合理成分。比如说“亲亲相隐”关于亲属之间有不作证的特权,这是可以吸收的。而且,我国法律也已经吸收了其中的精神。
从人性的角度,这种“大义灭亲”的做法,其实是不值得提倡的。这也是违背人性的。在中国的传统伦理里,告发亲友的“大义灭亲”恰与“亲亲相隐”背道而驰,家庭稳定本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而“大义灭亲”恰恰破坏家庭稳定。因此,一个人可以不必“大义灭亲”,但也不许“助纣为虐”。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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