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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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缘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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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8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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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区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

一、拓展资料

1、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3、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5、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6、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7、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

8、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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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月依云
2011-06-01 · TA获得超过339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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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没有不同,只是叫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上更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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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如果企业破产欠别人钱,只需把公司的所有东西拍卖偿还,即使不够也到此为止,不用再还。如果不叫有限公司,反之,则要承担无限责任,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还多少,如果公司拍卖的钱不够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财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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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全知了x
2020-12-31 · 生活全知了,百事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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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1、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2、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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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a465b813
2017-08-07 · TA获得超过48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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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公司法》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


《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方面,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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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ya江NX0
2014-06-22 · TA获得超过16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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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如深圳齐创辉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是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记于法定登记机关的一类营利性法人团体. 根据方流芳教授的考证,公司曾被称为"公班衙",是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专属称呼.在百多年的历史中,中文"公司"词义在不断的误读和重新诠释中逐渐明确为现今含义。 公司的法律定义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换句话说,公司是按照一定组织形式形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以实现投资人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统称为法人。 在公司的概念中,一般包括4个要素: 1、依法设立 (必须) 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营利性则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国家机关以及非商事性公司。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它不是严格意义的公司。 3、独立的法人 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分类 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company)、个人无限责任公司、合伙无限责任公司(proprietary company)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西方公司理论看,公司根据不同条件可做多种分类。例如根据是否适用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第2条对公司进行分类,是根据组建公司的特征并配合社会经济需要而做出的。但并未排除其他公司形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之,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可采。 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除上述《公司法》第2条所规定的分类外,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以下几种: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而划分;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而划分;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而划分;根据公司的国籍而划分;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而划分;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而划分等七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方法。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应为5人以上作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5人;(二)全部资本分成若干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数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确定其权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公司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在股票市场上发行和流通;(四)公司具有较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公司的议事规则及办事程序均有明确规定。组织机构较充分地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备的优势,一是可以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融资能力强,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动,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设立条件及程序更为严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可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募集设立可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其设立程序比发起设立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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