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清朝皇帝的女儿有的叫格格,有的叫公主,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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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是满语,是“小姐”的意思。在清初,一般满族的人家都可以叫做“格格”什么的。随后清朝制度不断完善,从皇太极起,一般就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为“格格”,而称为“公主”。“格格”以后也就成为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在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规定,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公主共有两级。即:
一、固伦公主,只有皇后之女才能叫这个称号,但并不是每个皇后之女都能有这个称号;
二、和硕公主,为皇帝的妃子及皇后的养女的称号,同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个称号。
接下来说格格吧。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所以说,叫皇帝的女儿为“格格”是不准确的。当然,我在前面说过“格格”的意思,在非正式场合,私下里叫公主为格格的也是可以的。
在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规定,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公主共有两级。即:
一、固伦公主,只有皇后之女才能叫这个称号,但并不是每个皇后之女都能有这个称号;
二、和硕公主,为皇帝的妃子及皇后的养女的称号,同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个称号。
接下来说格格吧。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所以说,叫皇帝的女儿为“格格”是不准确的。当然,我在前面说过“格格”的意思,在非正式场合,私下里叫公主为格格的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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