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注销办理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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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长春市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注销办理”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或调转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1.参保人员出现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2.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出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参保证明。)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
1.一般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或调转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1.参保人员出现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2.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出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参保证明。)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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