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约定 他走了我还要不要坚持?
9个回答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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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一天一个变化,世界上最不变的东西就是变,五年的约定,他还是走了,其实五年和过一天一样,结果没有变,你还有啥坚持的,一个人的青春有几个五年呀,天涯何处无芳草,大胆的往前走,遇到欣赏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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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他都已经走了你还坚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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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走了,别再做无谓的追忆,束缚你的仅仅是你自己,他是绝对不希望你还困着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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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有约定,
就应该信守承诺,
做人诚信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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