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数是12。
前面4个数和为42,后面6个数和为78,这10个数的平均数是:(42+78)÷10=12。
加权算术平均数同时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个是各组数值的大小,另一个是各组分布频数的多少。在数值不变的情况下,一组的频数越多,该组的数值对平均数的作用就大,反之,越小。
频数在加权算术平均数中起着权衡轻重的作用,这也是加权算术平均数“加权”的含义。
算术平均数易受极端值的影响。例如有下列资料:5、7、5、4、6、7、8、5、4、7、8、6、20,全部资料的平均值是7.1,实际上大部分数据(有10个)不超过7,如果去掉20,则剩下的12个数的平均数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