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是
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二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设立和授予,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具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三条: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扩展资料: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国家在国庆日或者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必要时,也可以在其他时间举行颁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仪式。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