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豪斯设计风格是什么?
所谓“包豪斯风格”实际上是人们对“现代主义风格”的另一种称呼。称为“包豪斯风格”是对包豪斯的一种曲解,包豪斯是一种思潮,而并非完整意义上的风格。
“包豪斯”是德文Bauhaus的音译,原是1919年在德国魏玛成立的一所工艺美术学校的名称。该校创办人及首任校长,是著名德国现代主义建筑大师瓦尔特·格罗皮乌斯,他别出心裁地将德文Hausbau(房屋建筑)一词掉转成Bauhaus来作为校名,以显示学校与传统的学院式教育机构的区别。
包豪斯产生的历史背景:
欧洲工业革命之前的手工工艺生产体系,是以劳动力为基点的。而工业革命后的大工业生产方式则是以机器手段为基点。手工时代的产品,从构思、制作到销售,全都出自艺人(工匠)之手,这些工匠以娴熟的技艺取代或包含了设计,可以说这时没有独立意义上的设计师。
工业革命以后,由于社会生产分工,于是,设计与制造相分离,制造与销售相分离。设计因而获得了独立的地位。然而大工业产品的弊端是:粗制滥造,产品审美标准失落。究其原因在于:技术人员和工厂主一味沉醉于新技术、新材料的成功运用,他们只关注产品的生产流程、质量、销路和利润,并不顾及产品美学品味。
而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也在于艺术家不屑关注平民百姓使用的工业产品。因此,大工业中艺术与技术对峙的矛盾十分突出。19世纪上半叶,形形色色的复古风潮为欧洲社会和工业产品带来了华而不实、繁琐庸俗的矫饰之风,例如罗可可式的纺织机、哥特式蒸汽机、以及新埃及式水压机。
产品设计中如何将艺术与技术相统一,引发了一场设计领域的革命,以下两个运动作为标志,也是在包豪斯产生之前欧洲艺术设计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