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具有办学资质,而办学资质的内容则根据培训机构的性质而有所不同。
《民办教育促进法》将培训机构的性质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
营利性机构办学资质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 (文化培训学校)
非营利性机构办学资质为:《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 (职业培训学校)
处罚规定
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属初次违法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警告,再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经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予以责令停止招生,继续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继续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凡买卖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在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