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申请-考核制”或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
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
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19年9月1日取得硕士学位);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9年9月1日)的;或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9年9月1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