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为什么写《红楼梦》?
曹雪芹写《红楼梦》主要是为了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
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1736—17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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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鉴赏
《红楼梦》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盛极而衰的时代特征。它所描写的不是“洞房花烛、金榜题名”的爱情故事;而是写封建贵族青年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和婚姻悲剧。
小说的巨大社会意义在于它不是孤立地去描写这个爱情悲剧,而是以这个恋爱、婚姻悲剧为中心,写出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
其中又以贾府为中心,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和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作了有力的批判,使读者预感到它必然要走向覆灭的命运。同时小说还通过对贵族叛逆者的歌颂,表达了新的朦胧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