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街道有什么区别?
2022-11-18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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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和街道办事处的区别如下:
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级政府在辖区内实行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其管理手段是行政手段。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在社区内进行社区管理,其管理手段是自我管理。
第一,社区地域范围界定不清,社区组织管理职能不明,导致街道管理层面政社不分,工作量大增。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作为社区区域,于是街道办事处一身二任。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对基层社会行使全方位的综合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它又作为社区居民的代表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加上自身的管理范围没有用明确的制度来规范,使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办事处工作量大增,经常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
第二,居委会职责模糊,工作方式的行政管理色彩浓厚,导致街道办事处越位走轨。街道办事处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职能,但现实中却承担了行政、执法、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使它从一级基层政权派出机构演变成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机构。另外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关系也变成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使得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不得不服从于街道办事处的安排,从而陷入了大量繁杂的具体事务之中。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应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转变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级政府在辖区内实行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其管理手段是行政手段。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在社区内进行社区管理,其管理手段是自我管理。
第一,社区地域范围界定不清,社区组织管理职能不明,导致街道管理层面政社不分,工作量大增。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作为社区区域,于是街道办事处一身二任。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对基层社会行使全方位的综合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它又作为社区居民的代表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加上自身的管理范围没有用明确的制度来规范,使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办事处工作量大增,经常处于疲于应付的状态。
第二,居委会职责模糊,工作方式的行政管理色彩浓厚,导致街道办事处越位走轨。街道办事处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职能,但现实中却承担了行政、执法、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使它从一级基层政权派出机构演变成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机构。另外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的关系也变成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使得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不得不服从于街道办事处的安排,从而陷入了大量繁杂的具体事务之中。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应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转变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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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级政府在辖区内实行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属于行政机构,而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在社区内进行社区管理,不属于行政机构。
2、管理手段不同。街道办事处属于行政机构,其管理手段是行政手段,而社区居委会不属于行政机构,其管理手段是自我管理。
3、服务对象不同。街道办事处服务对象是所在辖区的所有居民,包括社区居民,而社区居委会服务对象是本社区的居民。
4、等级不同。社区属于村一级的自治机构,街道办事处属于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多个社区和村组成一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等级比社区高,一般社区都是要受到当地街道管辖的,如果社区无法解决一些事情,那么就可以找当地的街道办帮忙解答。
1、性质不同。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区级政府在辖区内实行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属于行政机构,而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代表居民在社区内进行社区管理,不属于行政机构。
2、管理手段不同。街道办事处属于行政机构,其管理手段是行政手段,而社区居委会不属于行政机构,其管理手段是自我管理。
3、服务对象不同。街道办事处服务对象是所在辖区的所有居民,包括社区居民,而社区居委会服务对象是本社区的居民。
4、等级不同。社区属于村一级的自治机构,街道办事处属于乡镇一级的行政机构。多个社区和村组成一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等级比社区高,一般社区都是要受到当地街道管辖的,如果社区无法解决一些事情,那么就可以找当地的街道办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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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和街道的区别: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
街道办事处是中国大陆地区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政府的社区等于村一级的自治机构,不属于行政机构,居委会是社区管理组织,和村委会一个意思。
街道办事处的规章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二条、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口以下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须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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