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到底归谁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存在以下二种情况之一的,则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夫妻双方自行约定房屋只归一方所有的;第二,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屋,并明确表示只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那么,对于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屋,在无明确约定出资部分是赠与给夫或妻一方的,则视为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相应地,婚后父母以子女一方或者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么,对于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屋,在无明确约定出资部分是赠与给夫或妻一方的,则视为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相应地,婚后父母以子女一方或者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展开全部
这个不一定,房产证一个名字不代表这个房子就是个人房产,如果是婚前个人房产,那么离婚了还是个人房产,不会改变。夫妻房产的话那就是对半分,如果房本有些夫妻的占比,那就按照占比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如果是婚后买的房。这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一人一半。不管是谁的名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73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