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杀妻案到底谁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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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审理可以说一波三折,在警方提供的"充分"证据一一被质疑后,辛普森最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无罪获释。2006年,辛普森甚至写了一本书《如果我做了》,在书中以假想的形式讲述了12年前杀害前妻妮科尔·布朗及其新男友罗纳德·格德曼的故事。美国人把这场诉讼称为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无情嘲讽。
然而在案件沉寂了近二十年后,2012年11月月21日,美国调查探索频道(Investigation Discovery)播出的一部纪录片再次轰动全美。纪录片通过缜密的调查指出,50岁的连环杀手罗杰斯很有可能是谋杀辛普森前妻妮可·布朗及其友人高德曼的真正凶手。这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疑罪从无
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辛普森(O.J. Simpson)在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郎·高曼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辛普森杀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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