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和二十条规定,如果国际快递如果一旦被海关发现快递物品与申报不符会以没收或者罚款处理。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尚未放行的进出境物品开拆、交付、投递、转移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
(三)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
(四)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
(五)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未按照规定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的;
(六)未经海关批准,过境人员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的。
第二十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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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1、警告罚款,并该补税的补税,该要进口证明的要进口证明,这是对正常物品和限制进出境物品的,有如下情况: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三)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四)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申报不实的;
2、没收、退回、销毁或者技术处理,这个是对禁止进出境物品的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
如果不想交税,那就很可额能退回了。EMS退回还好,其他国际快递就费用很高了
这个是看情况的。
首先,如果你申报的东西和你实际寄出去的东西不符,如果是违禁物品,那么会由海关或快递公司(EMS和邮局最为正规)出具一份包裹异常的证明或通知,通知寄件人该包裹会被扣押。
如果你申报的东西和寄出去的东西虽然不符,但是不是违禁物品,那么还是会出一份关检不通过的报告,然后会由寄件公司通知你退回到你的手上,如果是邮局,会退还你部分邮费,其它公司不一定会退。
如果你寄的东西和申报的不符,而这个公司比较牛,是可以打擦边球过的。
你说的是一旦发现以后的处理,那么就是上面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