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怎样保护1040工程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据称申购份额投入该工程后1至3年内会有1040万元的回报,因此得名。而其专业称谓则为“自愿连锁经营”。“1040阳光工程”从很早以前就出现了,与传统传销“骗新人、限制人身自由、叫家人汇钱”等手段不同。“1040工程”采取的是以“购买份额”多少来决定成员“地位”的模式发展下线,其成员明显具有“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特征;而他们的掳获目标,也多是全国各地“成功人士”、“优秀人才”,其中不乏离退休的政企干部。传销人员谎称“1040阳光工程”实际是由国家操盘,投资用于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大开发等国家秘密扶持的项目。传销人员甚至还煞有介事地举出一系列该工程与国家密不可分的例子,比如行业内很多规定都不是凭空捏造,而是和国家有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83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