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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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之一。香港被允许保留原有经济模式、法律和社会制度,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序言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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