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主要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和枝氏市场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国家赋予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主管全国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证照,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依法核定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
3、依槐橡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或经国务院授权,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4、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指导合同仲裁机构的工作。
5、依法对国内外商标申请实行统一注册和管理,认定驰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认可商标代理机构并指导其工作。依法对商标评审案件作出终局决定或裁定。
6、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参与论证、规划全国市场布局,开展各类交易市场登记及统铅搭旁计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职责可以概括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公平交易执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与指导。
市(含地、州,下同)、县(含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矿区、林区、特区,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并报告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