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认定依据是什么?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困残疾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或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
5-学生消费因素:指学生消费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

1、首先是由贫困生个人进行申请。学生入学后,认为自己的家庭经济比较贫困的,需要贫困生补助才能维持学习生活的,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是前提,一般情况下,学生本人不申请的,学校都不会主动认定并发放特困生补助。
2、由申请的学生提交贫困证明。贫困证明一般是由村委会或居委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开具,这种证明比较容易出,因为贫困标准没有确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所以村委会和居委会都会根据学生家长的需要开具这份证明,也造成这份证明对贫困生的界定不是很严谨。

3、在全校和全学院公示。同学们最清楚学生的日常吃穿用度,是不是真的贫困,同学们最清楚,公示出来大家看看,不是真正的贫困生心里也很虚,一般也不敢弄虚作假,这样的方式还是有效的。
4、接受同学们的日常监督。领取贫困生补助的同学,日常生活中与同学们朝夕相处,同学们都知道他们的经济状况,有些学校的做法是只要发现使用高档手机的一律取消贫困生资格,但也有学校做法比较极端,认为贫困生吃穿就必须比其他同学低档
法律分析:一、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1、孤儿,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2、烈士子女,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3、父(母)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复审看是否是三年内低保证,需补当年发放记录;
4、单亲家庭,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离婚或者死亡证明,复审时需调查是否再婚;
5、父(母)亲因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残疾证来鉴别残疾种类的影响,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6、直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要病历或突发自然灾害证明,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困难的学生:
1、父母长期患病,治疗费用大,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病历来判断疾病的轻重缓急,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2、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需要写明具体自然灾害并加盖乡镇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复审需提供新的证明材料;
3、父(母)亲患病,但尚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疾病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4、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在高校就读;需要学生证或加盖所在学校学生处公章的在校证明,复审需看学生证是否过期;
5、生产经营条件差,家庭收入低,需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表中要反映经营条件差的原因或收入状况,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