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更名申请。2、证明。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5、公证。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