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要谅解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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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撞死人并不一定非要取得谅解书不可。但是开车撞死人既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案件审理,又涉及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部分。如果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刑事部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是很重要的。被害人或其家属是不出具谅解书,应由其自行决定,应由其自愿出具,不管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强制要求出具谅解书。但在实践中,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为了争取法院从轻处罚,往往是通过协商进行赔偿,进而要求被害人或家属出具谅解书,而如果不肯出具谅解书的,就有可能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所以,作为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死者家属,如果想要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赔偿的,就应该考虑出具谅解书;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拒绝出具谅解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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