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下列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6.房屋租赁合同。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保留期满,申请人仍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预先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期满日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保留期可以延长6个月。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转让,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