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后,一方先去世,继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老年人再婚之后,如果有一方先去世,继子女不履行赡养服务其实也属于正常。因为两个人之间并不存在抚养关系,只是名义上在一个家庭里面生活。
在子女们长大之后,对于单亲父母的婚姻也看得越来越开明。觉得父母亲一生还很长,想要找个老伴一起度过余生,相互之间有个扶持也未尝不可。尽管父母再婚很容易,但是这里存在一个赡养父母的情况,毕竟老年人再婚之后,双方之间的子女就是彼此共同的孩子。举例来讲,如果女方先去世,在后世都安顿好了之后,女方的子女不想赡养男方,甚至很少来看继父,其实也属于正常。
可能对于男方来讲,他与女方结婚之后,双方的子女都是自己的孩子,那么在自己年老之后孤苦伶仃一个人,那么不管是自己的亲生子女还是继子继女,都应该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从继子女的角度来讲,母亲只是在年迈之后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与继父完婚,本以为能够相扶走过一生,但很可惜母亲中途离世。而自己与继父之间并未有太多的情感,自己年小之时也并没有收到继父任何教育和抚养,所以在母亲过世之后,自己完全没必要去赡养继续。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的关系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父母年迈之后子女能够独立生活,另一类是两人成婚之时孩子还小,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如果是后者的话,继子女完全需要履行赡养的义务。但如果只是前者关系,两人只是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继子女不赡养也并不会受到法律的谴责。不过笔者想说的是,哪怕法律上讲,不赡养属于正常现象,但从人道关怀角度来讲,也可以适当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