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和社保有什么区别?
(1)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赢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商业保险则是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保险,是按自愿原则通过签定契约来实现的,具有赢利性质的。
(2)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是以自然人为对象,其作用是投保人达到一定年龄和发生人身事故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3)实行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原则、统筹原则、权利和义务相联系或对等原则。而商业保险实行的是自愿原则、盈利原则、赔付与交费对等原则。
(4)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着眼于长期性的生活保险,给付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商业保险则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大小,而不考虑其它因素。
(5)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商业保险则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自主经营。
(6)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属于劳动或行政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