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离婚国内承认吗
法律分析:在国外离婚,如果不告诉国内相关部门的话,即不去国内户籍部门办理变更,那么国内还是会认为你是已婚状态,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要再婚,那么之前和你结婚的另一方就可以拿着之前你们的结婚证(无论国内国外结婚证)去告你重婚,因此,在国外离婚,需要到国内户籍部门办理婚姻状态变更手续,这时就需要对国外的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 国外离婚公证认证流程: 首先由国外公证人公证,然后送国外当地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最后拿到中国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